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family-based immigration)分为直系亲属移民和其他亲属移民。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不受配额限制, 直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是指:
美国公民的配偶;
已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和
美国公民未满21周岁未婚孩子。
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类优先: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儿童;或 美国永久居民的21岁以上未婚成年子女;
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成年子女;
第四类优先:已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婚生儿童;
继子或者继女, 其父亲或者母亲再婚时子女年龄不满18岁, 婚生或者非婚生皆可;
非婚生儿童, 但是在其18岁之前父母结婚, 将其身份合法化;
非婚生儿童, 移民申请方是母亲的, 可以直接提出对子女对移民申请; 如果移民申请方是父亲, 则需要提供证明或者经过一系列程序证明父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方可申请;
收养的儿童, 收养时不满16岁, 并在在提出移民申请时需与养父或者养母共同生活至少两年;
孤儿, 其美国公民收养父母在提出收养申请时, 该孤儿子女不满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