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
MEI ZHONG Law firm
常见问答
Questions and Answers
申请人只需要符合 “高等学位” 或者 “特殊技能” 其中一个条件既可,不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附加条件
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表示,申请人只是拥有 “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 并不足以满足NIW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还必须同时满足在Dhanasar案例(以前是NYSDOT案例,从12/27/2016起,是Dhanasar案例)中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即Dhanasar三重标准:
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必须同时具有实质性价值, 并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带来重大利益;
首先,在新的第一标准决定中,“工作领域” (Proposed Endeavor)是申请人个人研究工作,而不是其整个领域。因此我们只需要证明申请人的个人研究工作具有实质性价值,而不需要证明整个领域。一般说来,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具有实质性价值,各科研领域、工程、艺术、学术、教育、金融、体育、出版、电影、音乐等均对国家具有实质性价值,想要证明这一点是比较容易的。
申请人以有贡献和成就处于推动其领域发展的有利位置;
在评估一个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Well Positioned)时,移民局侧重于“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有成就;未来研究计划或示范;研究成果;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
申请人必须证明,豁免工作的承诺和劳工证要求,是有益于美国国家利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有条件申请NIW或EB1A,可以联系我们或在线提交免费评估。凭借我们中美律师的合作办理模式,可以提供更符合中国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方案。美众的移民律师团队保持整体超过95%的成功率,超过十年的移民申请经验,我们承诺会竭尽所能完成委托。
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info@meizhonglaw.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
。
名称: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燕路世界侨商中心3号楼1115室
网站:www.meizhonglaw.com www.niweb1a.cn
电话:010-52893971
邮箱:info@meizhonglaw.com
Copyright © 2022-2023 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22024510号-1
免责声明:网站内容由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受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与您之间的单独律师协议的约束。
本网站包含的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能替代法律建议,也不会建立律师-客户关系。
移民助理微信
免费评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