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
MEI ZHONG Law firm
常见问答
Questions and Answers
根据移民法INA203(b)(1)(A),一个人有资格申请EB1A,如果她
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或体育这五大领域内有特殊能力,享有持续的国内或国际声誉;
2) 有清楚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来美后会在其拥有特殊能力的领域继续工作;和
3)申请人有望令美国实质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