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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政府“金卡”草案公布,美众带来全面解析

美国移民体系正在经历一次悄然而深刻的调整。近期出台的《Form I-140G:Immigrant Petition for the Gold Card Program》草案,首次以“Gold Card(金卡计划)”的名义,将传统就业型移民(EB1A、NIW)的法律框架,与高净值资金贡献、国家安全审查和严密的资金路径核查结合在一起。这一变化,既不是简单的“EB-5 升级版”,也不是对 EB1A、NIW 的替代,而是一条面向特定人群、门槛和风险极高的通道。

 

从草案结构看,I-140G 仍然挂靠在《移民与国籍法》中既有的条款之下:申请人需要在表格首页选择 203(b)(1)(A)(杰出人才 EB1A)或 203(b)(2)(B)(NIW 国家利益豁免)这一法条路径。但与我们熟悉的 EB1A/NIW 完全不同的是:整份表格长达24页,却几乎没有出现任何关于论文、引用、奖项、评审、职位或“国家利益论证”的内容,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围绕资金来源合法性、跨境资金路径、受制裁风险、政治与安全背景、家属历史记录的细致问答。换言之,在金卡框架下,EB1A与NIW仅保留了“法律代码”意义,而不再承载传统意义上的“人才门槛”。

 

最引人关注的是“Gift to the United States(向美国的赠与)”制度设计。草案明确区分了两种申请主体:其一是个人自我申请(self-petitioner),其二是公司或类似机构代为申请。前者要求每一位申请该项目的人,向美国赠与100万美元;后者则规定,由公司出面为主申请人提交时,主申请人的赠与金额为200万美元,而配偶及每个子女仍然按人头计算为100万美元。这里的一个关键点在于,文件清楚写明:赠与金额独立于申请费(“The gift amount is separate from the required fee”)。这意味着,金卡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资移民——不是向项目、基金或区域中心进行可回收投资,而是一种不附带返还义务的政府级财政性“赠与”,在法律属性上更接近捐赠。

 

也正因为此,草案中完全没有设计“若未获批是否退还”的机制,从合理论证看,可以推定该赠与一旦履行,将不以最终审批结果为条件而“自动可退”。对高净值申请人而言,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风险,不在于“花多少钱”,而在于“在没有退路的前提下,如何确保自身背景、资金记录和家属情况足以通过极其严苛的审查”。

 

在资金合规部分,草案以专门章节区分了“个人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和“企业申请人”的资金来源。对于个人申请人,表格要求逐项说明净资产、收入来源、房产交易、企业股权、继承、赔偿、保险理赔等各类资金构成,并要求提供至少五至七年范围内的税表、银行流水、企业财务记录乃至加密货币钱包路径。如果申请人是通过出售房产获取部分资金,则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评估报告、购销合同及相关税费缴纳记录;如通过企业股权获利,则需提交公司银行对账单、注册登记文件、审计报告、企业纳税记录及当初取得股权或出资的合法来源说明。草案还特别提到加密货币:如以加密资产作为资金来源,需通过链上记录和合规交易平台实现“可追踪性”,并保留监管机构进一步索证的空间。

 

与EB-5相比,这种资金核查在两个方面更为严格:一是时间跨度更长、覆盖面更广,不仅关注“源头资金”本身,还关注申请人在过去多年中的整体收入与税务合规情况;二是对资金流向的追踪要求更精细,需要逐一记录每一笔重大转账的银行、路由、SWIFT/IBAN 信息,以及是否通过受监管金融机构完成。在金卡体系下,申请人不仅要证明“钱从哪里来的”,还要证明“钱怎么到美国去”的每一个节点都符合监管要求。

 

国家安全与合规审查是金卡草案的另一个核心支柱。在个人自我申请人和企业申请人各自的“Attestation/Declaration”部分,表格列出了大量必须逐一回答“是/否”的问题,内容涵盖金融欺诈、洗钱、毒品贩运、恐怖活动、人权侵犯、人口贩运、间谍和知识产权窃取、制裁违规、涉恐融资、种族灭绝、极权党派关联、外政府代理人身份等。更重要的是,这些问题不仅针对申请人本人,还延伸至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实体、资金来源方,以及在企业申请场景下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关键管理层”。对于高敏感行业、与外国政府或国企有联系的客户而言,这一部分的评估甚至比资金来源更为关键,因为一旦触及美国或多边制裁体系中的红线,很可能直接导致不予受理或拒绝。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对于随行配偶和子女也要求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和历史记录。附表中要求每一位家属填写出生、国籍、过往国籍、婚姻历史、教育和工作经历、出入境记录等内容,虽然家属本身并不承担资金来源责任,但其背景信息同样纳入整体安全审查的框架之内。结合美国一贯的国家安全立场,可以预见,某些家庭成员的特殊经历(如敏感部门工作、特定组织关联)也可能成为案件整体风险的构成部分。

 

从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视角来看,Gold Card项目在优势和局限上都非常鲜明。一方面,它为一类非常典型的客户群体提供了一条此前几乎不存在的路径:这些客户拥有充足的合法资产,希望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但其学术、科研、行业影响力未必足以支撑EB1A,职业路径或研究方向也未必适合NIW的“国家利益”框架,又不愿意接受EB-5复杂的项目结构和投资风险。在金卡体系下,这一类客户不需要再去“堆论文、找推荐信、设计商业计划书”,而是通过资金贡献与高透明度的合规审查,换取一条相对可预期的通道。

 

另一方面,金卡项目并不意味着“有钱就一定能移民”。恰恰相反,赠与金不可退的前提下,案件的关键在于事前的风险筛查与结构设计:申请人的税务情况是否存在灰色地带;是否曾参与高风险或受制裁业务;家族资产是否存在股权穿透困难;家属中是否有人有敏感经历;资金路径如何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合规渠道转换为美元并汇出;是否需要通过调整股权结构或资产重组来降低法律风险。这些问题若没有在提交I-140G之前完成充分评估,一旦进入程序,申请人面临的将不只是“不过关”的风险,还可能是信息暴露与后续合规压力的叠加。

 

就与传统EB1A、NIW、EB-5的关系而言,我们认为,金卡项目在短期内不会替代现有的主流路径,而是形成“并行赛道”。对于具备明显科研或行业领导力的客户,EB1A和NIW仍然拥有巨大的性价比优势:无需承担高额赠与,律师费和材料成本也远低于金卡。对于愿意接受投资风险并希望保留本金的客户,EB-5依旧是一条可行且成熟的路径。而金卡则更像是一种“高净值客户的终极选项”:当时间成本极高、对结果可控性要求极强、对资金损失可以承受时,它提供了一种用“透明资金 + 彻底合规”换取“审批可预测性”的思路。

 

对律师事务所而言,承接金卡案件的工作内容也将不同于传统移民业务:从“证据拼图式的荣誉证明”,转向“以金融合规、跨境资金、制裁筛查为核心的尽职调查型服务”。这要求律师团队不仅要熟悉移民法本身,还要理解美国及主要经济体的制裁体系、反洗钱法规、跨境汇款监管、公司治理与受益所有人信息披露要求;在很多情况下,还需要与合规顾问、会计师、审计机构、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协同工作,才能完成一套可经得起美国监管机构审查的材料体系。

 

需要强调的是,本篇分析基于目前公开的I-140G草案文本撰写,该草案尚未正式实施,后续在立法、细则和政策执行层面都可能出现调整。北京美众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跟踪相关动向,在正式法规发布后,从移民法、金融监管和合规风险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更细致的方案设计和可行性评估。在此之前,对于有兴趣或有潜在适配度的高净值客户,我们建议先进行匿名、非正式的风险初评,根据资产结构、行业背景和家庭情况判断金卡路径是否值得纳入整体规划,再决定是否在政策正式落地后启动实质性操作,以避免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做出高风险决策。(文/李双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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